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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江西省工商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
按照省政府辦公廳要求,,省工商局對2018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進行了分析總結,,編制了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。本報告包括概述,、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,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辦理情況,、重點領域信息公開情況、政策解讀及回應關切情況,、平臺與制度建設情況,、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、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,、咨詢,、投訴的情況、人大建議政協(xié)提案辦理情況,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2019年工作打算等,。
截至2018年底,,省工商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運行正常,政府信息公開咨詢,、申請以及答復工作均得到了順利開展,。本報告的統(tǒng)計數(shù)據(jù)時限為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。(根據(jù)《江西省機構改革實施方案》,,11月3日,,江西省市場監(jiān)督管理局(省知識產(chǎn)權局)掛牌成立,同日江西省市場監(jiān)督管理局網(wǎng)站正式上線,,網(wǎng)址為:amr.jiangxi.gov.cn,,原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網(wǎng)站停止更新)本報告電子版可以在江西省市場監(jiān)督管理局政務網(wǎng)站下載。如對本報告有任何疑問,,請聯(lián)系:江西省市場監(jiān)督管理局辦公工作組,,聯(lián)系電話:0791—86355081,傳真:0791—86355081,。
一、概述
2018年,,省工商局在省政府的正確領導下,,在省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的統(tǒng)一領導下,以辦公室作為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主管部門,,江西省工商局大力推進政務信息公開工作,,以公開為原則,不公開為例外,,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督促檢查,;制定省工商局政府信息公開監(jiān)督檢查制度。進一步落實市場主體登記分析報告每半年公開一次的制度,。積極推進政務公務事項標準化工作,,主動對接江西政務服務網(wǎng)。認真編制江西省工商局政務信息資源目錄,。省局各部門各負其責,,實行“誰制定、誰清理,、誰公開,、誰負責”,做到了機構,、責任,、人員的三落實。強化平臺建設,,進一步發(fā)揮省政府信息公開平臺,、省工商局政務網(wǎng)站主渠道作用,,同時主動適應網(wǎng)絡時代新要求,加強省工商局政務微博,、微信公眾號及江西手機報客戶端江西省工商局專欄信息發(fā)布功能,,打造全方位、立體化信息發(fā)布平臺,。
按照《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政務公開工作實施辦法》等相關制度,,在2018年全省工商系統(tǒng)績效評估工作中,繼續(xù)將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納入全省工商系統(tǒng)績效考評體系中同考核,、同評估,,有力地促進了全系統(tǒng)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開展,確保了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制度化,、規(guī)范化,。
二、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
(一)省工商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嚴格按照“公開為原則,,不公開為例外”的總體要求,,妥善處理公開與保密的關系,合理界定信息公開范圍,,做到積極穩(wěn)妥,,及時準確,公開,、公正,、便民。省工商局在做好依申請公開工作的同時,,對省工商局的政府信息也采取了在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政務網(wǎng)網(wǎng)上公開的形式,,公開了機構設置、工作職能及辦事依據(jù),、程序,、文書格式等內容。2018年,,省工商局繼續(xù)重點公開了以下政府信息:機構職能,、領導信息、政策法規(guī),、計劃報告,、工作總結和要點、統(tǒng)計數(shù)據(jù)和分析,;行政事業(yè)性收費項目,、依據(jù)、標準;行政許可的項目名稱,、政策依據(jù),、辦理條件、辦理程序,、辦理方式,、辦理時限;面向公民的服務信息,、面向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服務信息,;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和政府信息公開目錄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等內容,。更新了一批新修訂的法律法規(guī)條文,。除法律、法規(guī)規(guī)定不宜公開的外,,凡是與對公民,、法人和其他組織實施工商行政管理行政執(zhí)法行為有關的事項都作為公開的內容,自覺接受社會監(jiān)督,。2018年公開各類政府信息共1517條,。
三、依申請公開信息辦理情況
2018年,,省工商局共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8件,。其中網(wǎng)絡申請6件,信函申請2件,,主要內容為三公經(jīng)費公開、市場主體基本資料查詢,、商標注冊情況查詢等,。省工商局均按照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相關要求和程序在規(guī)定時間內進行了答復。
四,、推進行政權力清單公開情況
2018年,,經(jīng)省政府公布,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權力事項29項,,省政府部門共性權力8項,,均已編制行政權力責任清單。在省政務服務網(wǎng)站向社會公布,。
嚴格按照省政府部署,,清理證明事項,形成清理結果按規(guī)定報送至原省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以及省司法廳,。嚴格執(zhí)行證明事項清理決定,,以《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關于清理證明事項的決定》(贛工商法字〔2018〕8號)決定取消原省工商局規(guī)范性文件設定的證明事項13項,并向社會公布,;經(jīng)省人民政府決定,,以《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公布省政府規(guī)章規(guī)范性文件設定的證明事項取消調整清單的通知》(贛府廳字〔2018〕124號)取消省政府規(guī)章設定的涉及市場監(jiān)督管理部門辦理事項所需要的證明事項1項,。
五、推進財政資金信息公開情況
2018年,,省工商局認真按照要求,,在省財政廳規(guī)定的時間內,通過省局門戶網(wǎng)站向社會主動公開2017年部門決算和2018年部門預算,。部門公開的財政資金信息與省財政廳批復的數(shù)據(jù)一致,,財政資金信息公開的內容嚴格按照省財政廳規(guī)定的范圍公開,公開保持長期狀態(tài),。(公開內容包括:2017年收支決算總表,、2017年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、2017年“三公”經(jīng)費支出決算表,;2018年收支預算總表,、2018年撥款支出預算表、2018年“三公經(jīng)費”支出預算表,。)
六,、政務微信、微博及江西手機報公開情況
2018年,,通過“江西工商”政務微博發(fā)布信息68條,,通過“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”微信公眾號發(fā)布信息128條,通過江西手機報客戶端發(fā)布信息158條,。
七,、召開新聞發(fā)布會情況
2018年,召開新聞發(fā)布會2次,,主要就315消費者權益保護日進行宣傳,,參與省商務廳、南昌海關,、省交通運輸廳,、省工商局、省政府新聞辦聯(lián)合召開“見證改革巨變 繼續(xù)砥礪前行”專題新聞發(fā)布會,。
2018年省工商局共收到省十三屆人大一次會議建議9件(主辦3件,,協(xié)辦6件),,省政協(xié)十二屆一次會議提案18件(主辦3件,分辦3件,;協(xié)辦12件),。按照《江西省工商局2018年人大建議、政協(xié)提案辦理工作方案》的安排,省工商局不斷改進辦理方式,,優(yōu)化辦理流程,,已完成交辦、走訪,、網(wǎng)上回復工作,,全部辦結。從走訪或電話溝通的情況看,,代表委員滿意率為100%,。我局主辦的3件人大建議、主力和分辦的6件政協(xié)提案在辦理完成后5個工作日內,,在省政府門戶網(wǎng)站政府信息公開專欄和本部門網(wǎng)站進行公開。
九,、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、訴訟和申訴的情況
2018年,,省工商局嚴格按照《條例》的規(guī)定公開政府信息,,沒有發(fā)生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而引起的行政復議、訴訟和申訴等情況,。
十,、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
2018年,省工商局嚴格按照《條例》的規(guī)定,,認真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,沒有收取任何涉及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方面的費用,。
十一,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2019年工作打算
省工商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取得一定成效,,但還存在一些問題,,制度建設還有待加強,公開形式有待進一步豐富,,主動公開政府信息內容與公眾的需求還存在一些差距,,公開形式便民性需要進一步提高。
2019年,,按照機構改革要求,,省市場監(jiān)管局將進一步整合政府信息公開資源,加強制度建設,創(chuàng)新公開形式,,切實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工作,。
江西省市場監(jiān)督管理局
2019年1月30日
政府信息公開情況統(tǒng)計表
(2018年度)
填報單位(蓋章):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
統(tǒng) 計 指 標 | 單位 | 統(tǒng)計數(shù) |
一、主動公開情況 | —— | |
(一)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數(shù) (不同渠道和方式公開相同信息計1條) | 條 | 983 |
其中:主動公開規(guī)范性文件數(shù) | 條 | 0 |
制發(fā)規(guī)范性文件總數(shù) | 件 | 0 |
(二)通過不同渠道和方式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 | —— | |
1.政府公報公開政府信息數(shù) | 條 | 0 |
2.政府網(wǎng)站公開政府信息數(shù) | 條 | 629 |
3.政務微博公開政府信息數(shù) | 條 | 68 |
4.政務微信公開政府信息數(shù) | 條 | 128 |
5.其他方式公開政府信息數(shù) | 條 | 158 |
二,、回應解讀情況 | —— | |
(一)回應公眾關注熱點或重大輿情數(shù) (不同方式回應同一熱點或輿情計1次) | 次 | 2 |
(二)通過不同渠道和方式回應解讀的情況 | —— | |
1.參加或舉辦新聞發(fā)布會總次數(shù) | 次 | 2 |
其中:主要負責同志參加新聞發(fā)布會次數(shù) | 次 | 0 |
2.政府網(wǎng)站在線訪談次數(shù) | 次 | 2 |
其中:主要負責同志政府網(wǎng)站在線訪談次數(shù) | 次 | 1 |
3.政策解讀稿件發(fā)布數(shù) | 篇 | 5 |
4.微博微信回應事件數(shù) | 次 | 0 |
5.其他方式回應事件數(shù) | 次 | 0 |
三,、依申請公開情況 | ||
(一)收到申請數(shù) | 件 | 8 |
1.當面申請數(shù) | 件 | 0 |
2.傳真申請數(shù) | 件 | 0 |
3.網(wǎng)絡申請數(shù) | 件 | 6 |
4.信函申請數(shù) | 件 | 2 |
(二)申請辦結數(shù) | 件 | 8 |
1.按期辦結數(shù) | 件 | 8 |
2.延期辦結數(shù) | 件 | 0 |
(三)申請答復數(shù) | 件 | 8 |
1.屬于已主動公開范圍數(shù) | 件 | 8 |
2.同意公開答復數(shù) | 件 | 0 |
3.同意部分公開答復數(shù) | 件 | 0 |
4.不同意公開答復數(shù) | 件 | 0 |
其中:涉及國家秘密 | 件 | 0 |
涉及商業(yè)秘密 | 件 | 0 |
涉及個人隱私 | 件 | 0 |
危及國家安全、公共安全,、經(jīng)濟安全和社會穩(wěn)定 | 件 | 0 |
不是《條例》所指政府信息 | 件 | 0 |
法律法規(guī)規(guī)定的其他情形 | 件 | 0 |
5.不屬于本行政機關公開數(shù) | 件 | 0 |
6.申請信息不存在數(shù) | 件 | 0 |
7.告知作出更改補充數(shù) | 件 | 0 |
8.告知通過其他途徑辦理數(shù) | 件 | 0 |
四,、行政復議數(shù)量 | 件 | 0 |
(一)維持具體行政行為數(shù) | 件 | 0 |
(二)被依法糾錯數(shù) | 件 | 0 |
(三)其他情形數(shù) | 件 | 0 |
五、行政訴訟數(shù)量 | 件 | 0 |
(一)維持具體行政行為或者駁回原先訴訟請求數(shù) | 件 | 0 |
(二)被依法糾錯數(shù) | 件 | 0 |
(三)其他情形數(shù) | 件 | 0 |
六,、舉報投訴數(shù)量 | 件 | 0 |
七,、依申請公開信息收取的費用 | 萬元 | 0 |
八、機構建設和保障經(jīng)費情況 | —— | |
(一)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專門機構數(shù) | 個 | 0 |
(二)設置政府信息公開查閱點數(shù) | 個 | 1 |
(三)從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人員數(shù) | 人 | 17 |
1.專職人員數(shù) | 人 | 1 |
2.兼職人員數(shù) | 人 | 16 |
(四)政府信息公開專項經(jīng)費(不包括用于政府公報編輯管理及政府網(wǎng)站建設維護等方面的經(jīng)費) | 萬元 | 8 |
九,、政府信息公開會議和培訓情況 | —— | |
(一)召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會議或專題會議數(shù) | 次 | 4 |
(二)舉辦各類培訓班數(shù) | 次 | 1 |
(三)接受培訓人員數(shù) | 人次 | 206 |